什么是公共場所檢測?(公共場所公共用品檢測與本節相同)
公共場所檢測包括:
1) 空氣、微小氣候(濕度、溫度、風速)、水質、采光、照明、噪聲的檢測情況;
2) 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、消毒、更換及檢測情況;
為什么要做公共場所檢測?
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
第十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按照衛生標準、規范的要求對公共場所的空氣、微小氣候、水質、采光、照明、噪聲、顧客用品用具等進行衛生檢測,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;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、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。
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測能力的,可以委托檢測。
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,并對其衛生檢測的真實性負責,依法依規承擔相應后果。
執法部門檢查的主要內容:
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
第八條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:
1) 衛生管理部門、人員設置情況及衛生管理制度
2) 空氣、微小氣候(濕度、溫度、風速)、水質、采光、照明、噪聲的檢測情況;
3) 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、消毒、更換及檢測情況;
4) 衛生設施的使用、維護、檢查情況;
5) 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、消毒情況;
6) 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;
7) 公共衛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;
8) 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;
9) 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。
10)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檔案應當有專人管理,分類記錄,至少保存兩年。
業務流程: